中鲁时空的经营模式
——网吧连锁企业成功的发展之路
(一)中鲁时空的盈利模式是在社会、行业整体需求下产生的,在实践中得到论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是受国家政策和法律所保护的。
中鲁时空盈利模式产生的背景来源于国家对出租车市场的有效管理。
以前的出租汽车营运市场是杂乱无章的,“宰客”、“拒载”现象极其严重,政府的管理也无从下手。但是,在政府政策的正确引导下,实行营运许可证所有权和财产权、经营权分离的模式:出租车公司拥有出租车经营权批文、执照,司机个人出资买车并交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保证金”从出租车公司获取出租车经营权进行自主营运,然后向公司按月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这种模式规范了市场,并有利于政府加强对行业的管理,在现行的模式下,出租车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宰客”、“拒载”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这些事实证明出租车市场的运营模式是合理而且有效的。
(二)从出租车市场来看如何搞好网吧连锁呢?
同样的,网吧行业的发展也一直不尽如人意,从出现到现在网吧一直没有被社会真正认可,但政府却迟迟没有放弃这个产业;2002年北京“蓝极速”的一场大火更是把网吧业整改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政府政策的指引下网吧连锁应运而生,也就决定了网吧连锁是否可以参照出租车市场的模式进行管理。
(三)但是如何搞好网吧连锁呢?
很明显不能完全照搬出租车市场的经验,要善于灵活利用国家政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寻求适合本企业发展的盈利模式是搞好网吧连锁的生命线。
政府在出台网吧连锁这一政策的时候太过仓促,没有经过试验摸索,更没有对网吧连锁的模式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甚至于都没有给出一个模式让众多跃跃欲试者来参考。在这种完全摸索的情况下,各大公司纷纷介入,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经营模式,基本形成了两个派别:
一方是以“中鲁时空模式”为代表的总公司下设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经营模式,此模式还有南京的“欣网e家模式”;
另一方是以“万佳模式”和“星网咖模式”为代表的“独立法人模式”。
可事实却证明网吧连锁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从政府同意审批网吧连锁企业开始,网吧连锁经过几年的发展,有很多连锁企业相继掉队了。先是联通网苑宣布大规模关闭全国的连锁网吧业务,另一家运营商中国铁通也宣布,公司已经彻底关闭其在全国6个省份的1300多家连锁网吧,接着零度矩阵被中青基业收购,种种现象意味着连锁网吧衰败成了不争的事实。但无独有偶,中鲁时空现在却在山东省发展直营店接近800家,遍布山东省各地市,成为山东省网吧连锁企业中直营连锁门店数量最多、规模最大、机器配置最高的一家。网吧连锁的现状为何会处处皆荒凉,中鲁时空却“风景这边独好”呢?
下面我们从公司的经营模式角度来做两个比较
首先我们看一下山东中鲁时空的经营模式和现行的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模式的对比:
中鲁时空模式和出租车公司模式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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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鲁时空模式 |
出租汽车公司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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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 |
经营权、财产所有权属网吧业主;牌照所有权属中鲁时空公司;统一的法人代表 |
营运权、财产所有权属出租车司机;营运牌照所有权属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的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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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
服务对象是静止的 |
服务对象是流动的 |
山东中鲁时空的经营模式是经过多次的实践逐渐摸索出来的一套因地制宜的唯一独特的盈利模式——总公司下设非法人分支机构—〉统一一个法人代表。这种网吧连锁的经营模式就同出租汽车公司的经营模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中鲁时空在跟每一个加盟业主签协议的时候都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了总公司以牌照所有权占加盟业主的51%的股份。牌照所有权是公司的,而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全权交给了网吧业主,由网吧业主进行日常的网吧营运工作,自负盈亏,并向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公司则对网吧进行服务和管理。正因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网吧业主已将49%的股份放在公司托管,使加盟店变成了直营店。这种模式不仅加强了公司对所加盟网吧的控制力,更增加了政府对网吧管理的规范化,同时这种连锁网吧的业态,不但利于行业向“品牌化、主题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而且连锁网吧经营的品牌和规范管理带来的积极社会效应也有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和存在。由此可以看出中鲁时空模式绝对是一种有生命力的盈利模式。
最近太平养老保险公司首批分公司获批再一次证明了中鲁时空模式的可操作性,其总公司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旨在保证企业年金资金的安全。这种管理模式让企业具有了决定性的控制力,同时也再一次证明总公司在各地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经营模式是网吧连锁的成功之母。
我们再来看一下中鲁时空模式和其他网吧连锁模式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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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鲁时空 |
其他模式(万佳、星网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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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 |
有网络文化经营(直营连锁)许可证;服务对象相同(网吧) |
有网络文化经营(直营连锁)许可证;服务对象相同(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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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
直营店,全资控股,注册资金为零;总公司下设非法人分支机构;统一一个法人代表,不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不能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
所谓的直营店,按控股51%出资;每个店都是一个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独立的诉讼主体,能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不同的法人代表 |
经过以上对比,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做网吧连锁,不同于单体网吧;没有大方向感,没有广阔的视野,而是只顾眼前的小利益,只是依靠收取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的短期行为,是不可取的,注定会被淘汰出局,网吧连锁发展至今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观点。网吧连锁企业取得了网吧的经营权再转让给别人来开店经营,实是一种“卖证”的模式,不过是多用一道工序成立变相单体网吧而已,最多也就是法人股跟自然人股结合成立新的有限公司。从法律角度讲,按照国家文化部规定的每个网吧至少注册资本50万元来计算,某省**网络文化家园在每一个加盟店都占有51%的股份,那么其宣称的3000多家网吧至少需要近8个亿的注册资金,这么大一笔资金从何而来,有很大的嫌疑是在搞“虚假注册”。这种经营模式造成的局面就是“连而不锁”,连锁公司对下属企业失去了控制力,完全违背了当初政府发展网吧连锁的初衷。更严重的是这种模式会使他们的资金链和产业链发生断裂,走向灭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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